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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1/10/19 來源: 杭州仰儀科技有限公司 閱讀次數(shù):219
在聯(lián)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shù)慕ㄗh書 試驗和標準手冊》(第5版)中對于的分類試驗分為8個試驗系列,其中試驗系列1、2、3、4屬于認可程序:
試驗系列1:確定物質(zhì)是否為爆炸性物質(zhì)
1(a)確定物質(zhì)在鋼管中的封閉條件下受到起爆藥爆炸的影響后傳播爆炸的能力
1(b)確定在封閉條件下加熱的效應
1(c)確定在封閉條件下點火的效應
試驗系列2:確定是否太不敏感不應劃入第1類
2(a)確定對沖擊的敏感度
2(b)確定在封閉條件下加熱的效應
2(c)確定在封閉條件下點火的效應
如果有機物的放熱分解熱<800J/g, 則不需要進行試驗系列1(a)和2(a)
使用的基本設備與試驗系列1使用的相同,但采用比較寬松的標準。
試驗系列3:確定物質(zhì)是否熱穩(wěn)定以及物質(zhì)是否太危險不能以其進行試驗的形式運輸
3(a)確定對撞擊的敏感度
3(b)確定對摩擦的敏感度
3(c)確定物質(zhì)的熱穩(wěn)定性
3(d)確定物質(zhì)對火燒的反應
試驗系列4:確定物品(article)、包裝物品或包裝物質(zhì)是否太危險不能運輸
4(a)物品的熱穩(wěn)定性試驗
4(b)確定跌落引起的危險性的試驗
試驗系列5:物質(zhì)是否是有整體爆炸危險性的非常不敏感爆炸性物質(zhì)(1.5項)
試驗系列6:確定1.1、1.2、1.3和1.4項中哪一項最符合產(chǎn)品在貨件卷入內(nèi)源或外源引起的爆炸時的動態(tài);也可用于評估產(chǎn)品是否能夠劃入1.4項配裝組S 和是否應排除于第1類之外。
試驗系列7:確定物質(zhì)是否是極端不敏感爆炸性物品(1.6項)
試驗系列8:確定硝酸銨乳膠、懸浮劑或凝膠,中間體是否太不敏感可以劃入5.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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