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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粘劑剪切沖擊強度試驗方法(參照gb/t 6328-1999)
1. 主題內(nèi)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在標準試樣上測定膠粘劑剪切沖擊強度的一種方法,并規(guī)定了試樣制
備、試驗方法及試驗條件等。
本標準適用于木質(zhì)—木質(zhì),金屬—金屬,也可用于塑料一塑料以及它們之間粘接試樣剪切沖擊強度的測定。
2. 定義
沖擊值(impact value):試樣受到一次沖擊試驗機擺錘擊打時,所吸收的能量。沖擊
值用j/m2表示。
3. 原理
沖擊值的測定通過使用擺錘式?jīng)_擊試驗機在木質(zhì)一木質(zhì)或金屬一金屬試樣上完成。
4. 裝置
4.1 擺錘式?jīng)_擊試驗機的擺錘速度為3. 4m/s。
4.1.1 擺錘的錘面應該是平的,并且要比被沖擊的試樣稍寬,達到完全碰撞。
4.1.2 試樣的固定裝置
圖示的固定裝置不適用于所有剪切沖擊試驗機。固定夾具的尺寸和設(shè)計可隨試驗機的不同
而變化。固定裝置可由鋼制成,用螺絲固定于試驗機的底座上,角上應鉆孔,使試樣完全
鑲于固定裝置的支撐端面上,同時固定裝置也應有螺絲將試樣固定住,當使用非金屬被粘
物時,螺絲前應墊有金屬片,此固定裝置應保證試樣在擺錘達到最大速度時受到撞擊。
4.1.3 夾具及調(diào)節(jié)
固定裝置在試驗機擺錘沖擊下應保持穩(wěn)固,不移動。試樣與固定裝置的高度應確保沖
擊時擺錘下端盡量貼近于膠粘邊緣,最好在0. 8mm內(nèi)。通常試驗機夾具頂端到擺錘底部
的距離為22mm。試樣的合適高度可以通過試樣在夾具中的位置調(diào)節(jié)。
(注:沖擊試驗機及其校正的方法見iso 178:1975和iso 179: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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