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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質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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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轉式格柵除污機流量系數:
格柵縫隙 | 15 | 20 | 30 | 50 | 80 | 100 | 100以上 |
流量系數K | 0.42 | 0.50 | 0.60 | 0.71 | 0.80 | 0.83 | 0.85 |
回轉式格柵除污機結構形式:
(1)回轉式固液分離機應適應24h連續(xù)工作的使用要求,線速度不大于3m/min。
(2)回轉式固液分離機主要由驅動裝置、機架、傳動鏈輪、牽引鏈條、犁形齒耙及電氣控制柜等主要部件組成。
(3)驅動電機安裝在機架側向的輸出軸上,齒耙在二側傳動鏈條的帶動下,犁形齒耙自下而上將整個渠道寬度范圍內的污物向上提取,抵達上部時,通過導軌及鏈輪的轉向動能,自動完成卸污工作。
(4)整個格柵部件直接安裝在渠道上,水中的固體物由犁形齒耙串接成的濾帶捕獲,通過耙齒送至除污機驅動裝置后部的較高位置后排出。濾帶在運動過程中,當耙齒在下一排耙齒臂之間通過時,濾帶得以自清潔。同時一個旋轉的刷子還應對濾帶進一步清潔。耙齒經裝配后,彼此形成垂直和水平的空間,讓水流通過。耙齒應由抗沖擊載荷強、在污水中不變形及耐磨性能高的聚碳酸脂或高強度尼龍制造,壽命達到10年。
(5)回轉式格柵除污機 應有可靠的清污效果,在結構設計上應有可靠的自凈能力,無污物纏繞、卡滯現象,且格柵底部不得有污物堆積形成死角。在格柵前后水位差達1.0m的情況下,組合而成的齒耙應具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不應發(fā)生變形及斷齒而影響設備的正常運行。
回轉式格柵除污機驅動裝置
(1)回轉式固液分離機的驅動裝置位于機架上部,除傳動裝置外,其余均采用不銹鋼材料制造。
(2)主傳動軸應采用ASTM420不銹鋼材料制造,傳動軸的設計具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以承受彎矩和扭矩同時作用的載荷,
(3)驅動裝置采用軸裝式減速機,在機架二側應設置螺旋式調節(jié)裝置,以作調整傳動鏈條張緊用。電機減速裝置應是傳動效率高、低噪音、使用壽命長、運行平穩(wěn)可靠的企業(yè)產品。
(4)軸裝式減速機的出軸端應設置自復位機械式過力矩保護裝置,當截污轉矩超出減速機額定輸出轉矩時,機械式過力矩保護裝置應能瞬間切斷電源并發(fā)出報警信號,排出故障后,過力矩保護裝置自動復位。
(5)驅動電機適用于電源380V、三相、50Hz,電動機的防護等級為IP55。
回轉式格柵除污機機架
(1)回轉式固液分離機的機架為采用不銹鋼板與型鋼焊接成一整體式剛性結構,機架材料全部采用ASTM304不銹鋼,二側板間隔一定距離設置槽鋼橫撐,賣方應根據格柵具體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證設備安全可靠運行。
(2)焊接后的格柵機架應為一剛性整體,應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在1.0米水位差的工況下不發(fā)生扭曲變形現象。
(3)機架的兩側與格柵井之間留有間隙,通過機架的兩側橡膠封板來防止漂浮垃圾通過。
(4)機架二側應設置安裝連接支座,與基礎平臺之間通過安裝槽鋼聯接。安裝槽鋼的上端與機架用螺栓連接,下端在調整機架兩側與格柵井之間間隙相等后,與基礎預埋鋼板進行現場焊接,當起吊格柵時,只須拆下安裝槽鋼與機架間的螺栓即可。
回轉式格柵除污機牽引鏈及鏈輪
(1)用于傳動的牽引鏈應采用ASTM316不銹鋼制造,鏈應有足夠的斷面尺寸,牽引鏈破斷強度應不小于牽引力的5倍。
(2)傳動用的牽引鏈輪及導向輪,分別置于機架兩側的上部和下部,牽引鏈輪及導向輪導向裝置全部采用ASTM304不銹鋼制造,水下導向滾輪的形式,在結構上應有可靠的設施防止柵渣等污物的纏繞。
回轉式格柵除污機齒耙
(1)犁形齒耙應采用耐磨性能高、防腐能力強、具一定沖擊韌性和吸水性低的聚碳酸脂材料制造,在無卸污刮板或清污刷的情況下,齒形的結構形式應滿足順利卸污使用要求,卸料后的回程耙應不粘附污物。
(2)整個柵片面應有足夠的過水通道,以保證過水面積和流量滿足設計要求,污水通過柵隙流速應小于1m/s。
回轉式格柵除污機潤滑系統(tǒng)
除驅動裝置采用潤滑油外,各牽引軸承應采用自潤滑軸承為佳。
回轉式格柵除污機抗腐蝕
(1)制造格柵除污機 的全部材料應適用于污水或水面上的腐蝕性氣體。
(2)未經保護或非防腐蝕材料制的所有部件應按第三部分的有關條款處理。
回轉式格柵除污機主要材料
驅動軸 ASTM420不銹鋼
機架 ASTM304不銹鋼
機罩 ASTM304不銹鋼
耙齒 聚碳酸脂或高強度尼龍
鏈條 ASTM316不銹鋼
導向裝置 ASTM304不銹鋼
緊固件 ASTM321不銹鋼
回轉式格柵除污機可實行手動/自動二種操作模式,自動控制可以通過定時與超聲波裝置進行水位差控制,一般與帶式輸送機、壓榨機實行聯動操作,并提供標準的現場控制接口。
1、合上電源,檢查電源電壓,應符合要求。
2、手動:
(1)手動僅限于調試、檢修、處理較大異物和緊急故障時使用。
(2)應將“狀態(tài)按鈕”置于手動位置。啟動除污機,觀測機組各部分運轉情況,撈污、排渣、翻耙等動作應準確到位,無異常聲響、振動,鏈條應傳動平穩(wěn)。
(3)在手動狀態(tài)下正常運轉至少10分鐘,方可切換為自動狀態(tài)。在自動狀態(tài)中,操作者應觀察至少10分鐘,方可離開。操作者的常規(guī)巡視時間間隔應不大于半小時。
(4)除污機清撈的垃圾,由帶式輸送機運至下一工作區(qū)域,現場應及時清理,保持干凈。
(5)工作結束后將回轉式格柵除污機的小車停在規(guī)定位置。拔掉插頭,與設備斷開即完成手動操作。
3、自動操作步驟:
在這種模式下,開/停耙斗按預先設定的位置和程序連續(xù)運行,一般有格柵前后水位差和定時兩種控制方式,具體步驟如下:
(1)在控制面板上設定成自動運行狀態(tài)。
(2)定時控制(一般不采用):可根據具體情況設定間隔時間和運行時間。
(3)液位控制:在控制箱上設定格機械格柵前后液位差大于設定值時自動開始清撈,當液位差小于設定值時自動停機(液位差根據實際情況設定)。